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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9年丽水市爆破三大员新员培训班的通知
主办单位:

丽水市各爆破作业单位:

浙江省爆破行业协会于九月在丽水市举办爆破三大员新员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根据《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A53-2015)的要求,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一般要求:无妨碍爆破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刑事处罚记录,无涉恐、吸毒等其他不适合从事爆破作业的情况。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0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受聘于丽水市爆破作业单位的人员。

二、培训须知

1、自2019年1月1日起,全国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系统实行人脸识别签到规则,即身份证原件在读卡器上读取身份信息并且用摄像头进行人脸识别验证人证信息是否相符。

特别提醒:

1)新员培训班一次完整上下课签到需2次,计5学时;每天培训须签到共4次,计10学时;开始签到后,所有学员须在1小时内完成签到。

2)迟到、旷课或请假等原因,造成上下课签到的次数不足(即学时未达到要求),无法在培训考核系统补签不足的学时,不能参加当期考核。

3)须确保二代居民身份证读卡磁性有效,无读卡磁性的身份证无法进行现场报名及人脸识别签到。

2、培训报名:通过“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网络服务平台”申请和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进行现场报名,预报名名单(附件1)内人员需在培训开班前完成系统申请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一份,表上贴近期彩色1寸免冠照。申请表应由爆破作业单位登录“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网络服务平台”电脑录入申请信息后打印,经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交县级公安机关进行背景审查,审查通过后在系统中确认,并在纸质申请表上签名并加盖公章;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张与申请表上照片相同的制证照片贴于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3、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与爆破作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5、爆破作业单位为申请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证明。

三、培训时间、地点及培训交费

1、培训时间9月2日—9日,考核时间9月9日全天。

2、报名签到

报到及人脸识别签到时间:9月2日13:00-13:30。

参加培训人员须在规定报到时间13:00之前赶到上课教室,请各单位领队协助做好本单位人员的报名签到工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有序排队进行人脸识别报名签到。若报到逾时,则无法接收当期培训。

3、培训地点:丽水广播电视大学培训学院(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北333号)。

4、培训交费

收费标准:900元/人(含教材资料、辅导费、计算机考试、面试费用等)。交费方式:银行转账(户名:浙江省爆破行业协会、账号:95010154900000076、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清泰支行)

四、其他事项

1、学员食宿统一安排在培训地点,费用自理,报到时交费到丽水广播电视大学培训学院服务总台。

2、省爆破行业协会联系人:郑冰,电话:0571-85094220。

3、附件1:爆破三大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新员统计名单

 
发布时间:2019-10-4 10:04:22